行政处罚决定书
(郑)应急罚〔2022〕JC037号
被处罚单位: 河南聚金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792322482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73号5层5011号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 职务 总经理 联系电话 181××××××97
本机关于2022年6月23日对你单位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1.2名特种作业人员(制冷工)关××、陈××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未按规定编制风险管控清单。你单位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情况编制了《风险辨识管控清单》,该《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没有载明“排查频次”等内容。3、未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鉴于此项无处罚依据不予处罚)该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风险辨识和分级结果,编制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管控清单应当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后果、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所提取的证据及其证明事项: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郑)应急现记〔2022〕155号、证据二:《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据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郑)应急责改〔2022〕155号,证明你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我局责令你单位于2022年7月6日前整改完毕;证据四:《中央空调主机运行记录表》照片3张,证明你单位从业人员关××、陈××在制冷作业岗位上岗作业。证据五:你单位提供的从业人员关××、陈××制冷与空调运行操作资格证照片2张,证明上述两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不在有效期内;证据六:关××、陈××的制冷作业资格网络查询结果照片3张,证明关××、陈××无有效的制冷与空调运行操作资格证书;证据七:你单位《风险辨识管控
容不全的,以下类同),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以下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项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决定给予一万八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 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编制风险管控清单的;决定给予一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二项合并,决定给予你单位叁万叁仟圆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郑州银行,账号9230520109033282,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