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底持续至2020年3月底。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稳定,我们继续采取日报、周报和每日工作动态的形式,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月18日,全区共排查企业9878家,排查隐患3244处,整改3035处,整改率93.6%;编发每日动态39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9期。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居家消毒产品安全使用温馨提示》、《关于酒精等消毒产品储存、使用注意事项》等提示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居家隔离、企事业单位内部防控使用酒精等消毒用品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因消毒用品储存和使用不当引发的火灾、中毒、灼伤等安全事故。
三、全力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危化行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每日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春节期间,共检查危化企业14家次,排查隐患21条。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和职能委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我区应急物资流通企业、物流速递公司、药品储存流通企业、商超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指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工作。节日期间,全区共开展排查隐患718家(次),排查整治隐患118处。
五、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的“九条”意见》,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实施全面宣传发动、全面细致排查、全面精准监管,确保企业复工复产顺利有序。春节以来,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与服务指导23家次,排查整治隐患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