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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4-21 16:51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7日至8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4个月集中整改,根据《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统揽全局,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及7个专项小组,形成“党委统揽、组长负责、专班推进”责任体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一提醒二监督三审核”台账销号闭环管理,建立完善47项制度,推动整改从“治标”向“治本”深化。

(二)健全全过程管控机制,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构建“周报告、半月研判、联合督导、全程留痕”四位一体体系,累计编发周报14期、召开专题推进会10次。实行会议全程纪实管理,局整改办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2轮联合督导,发现并纠正问题8类12个,组织2轮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可追溯、可核验。局党委对照市纪委审核意见,针对四方面不足,组织相关单位逐项剖析根源,修订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深化。

(三)书记率先垂范,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局长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攻坚6个重点关注问题和12个突出问题,主持党委班子查摆问题原因12条、制定措施15项,个人检视问题3个、剖析原因12条、制定措施12项。指导30个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80名党员查摆问题558条,形成全局整改合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存在“议题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由县处级领导干部牵头的7个专项小组,形成“党委统揽、组长负责、专班推进”的责任体系。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分解,印发《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明确“五有”销号标准。严格执行每半月调度机制,召开整改专题调度会10次,党委书记全程主持、逐项过堂。整改办专人负责会议全程记录,议题经审阅签字,做到次次有专人记录、有专档留存。

2.整改落实前紧后松。

整改情况:建立“周报告”常态机制,整改办每周五汇总问题推进情况,累计编发周报14期。坚持“半月研判”机制,局党委每半月听取整改进展专题汇报,对滞后事项提出整改要求。局整改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明确问题销号标准,已开展全覆盖督导2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责任部门,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逐项验证整改成效,发现并纠正支撑材料不全、措施落实打折扣等问题8类12个。整改过程中,未出现需要启动约谈程序的严重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情形。

3.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方案》。二是及时跟进查看局巡察整改方案更新情况,召开2次专题组务会逐项审核巡察整改方案,下发审核反馈意见1份。三是建立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清单,分两次审核巡察整改佐证材料81项,下发整改意见1份。四是建立月度听取汇报机制,共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5次。五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组内同志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6人次。

4.问题整改“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宣传训练处牵头抓总,救援保障支队协同配合,将督导检查作为硬性任务,压实到人、到岗。二是已完成对前期督导缺失的队伍的重点覆盖和指导工作。三是印发《郑州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试行)》,系统规定了队伍管理、队伍保障、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四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期内完成对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和15个区县(市)应急救援队伍全覆盖检查要求,已全面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形成《市本级及区、县(市)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情况统计表》。

5.整改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将“三定”方案学习纳入12月党建学习计划。二是由宣传训练处负责制定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并已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按照局党委要求,县处级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均签署了承诺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均提交了工作计划书。下一步,对于再次出现的因职责不清、落实不力导致的推诿扯皮、工作延误等问题,将由机关纪委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处室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乃至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6.2022年市委专项巡察指出的“处室融合不够、未按‘三定’履职”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根据全市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类型、规模、能力现状和实际需求,深入调研分析,制定了《队伍业务指导工作内容》,明确了业务指导的主要内容。依据《工作内容》,编制了《2025年度郑州市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工作计划表》,明确了指导内容和相关要求。支队严格按照计划,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培训、在线指导、联合演练等多种形式,有序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同时建立了年度总结报告机制,已完成16支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完成了2025年度工作总结,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7.学习缺乏系统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6年度“第一议题”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全年学习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确保学习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深刻反思此前学习安排中应急管理内容占比过低的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内容,要求学习安排紧密追踪最新讲话精神,并结合重大事故灾害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反思。三是改变简单传达式学习,每次学习前提前下发资料,要求认真自学、撰写心得,集中学习时安排重点发言,开展深入研讨和交流碰撞。

8.理论学习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原则,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党委会记录模式,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记录内容,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记录人、议事内容等事项,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记录模板。截至目前,所有党委会记录均已做到要素齐全、记载清晰、格式统一,杜绝了模糊表述。

9.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年度集中学习9次,每次学习均设置研讨主题,实现学习安排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研讨发言要求,中心组学习成员分为两组,每次学习,一组进行现场研讨发言,另一组提交书面研讨材料,分组角色按次轮换。所有发言材料均按要求报送宣传训练处归档,形成个人“研讨档案”,做到学习有记录、研讨有依据。

10.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形式载体,举办2期“机关大讲堂”专题讲座,强化理论阐释与业务融合。赴市委智慧办开展“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专题学习调研。二是聚焦群体差异,每月制定下发专题学习安排,系统规划学习内容与形式,进行差异化学习指引。完成团支部改选,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组建5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实践锻炼等活动。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每月学习安排、定期开展“机关大讲堂”、组织实地研学、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11.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的创新理论、思想政治工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局党委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已于2026年1月7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202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审议下发了202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三是修订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建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党建工作考评总分100分,思想政治工作部分占20分。已完成对所属基层党组织2025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工作。

12.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议听取2025年度统战工作汇报,审议2026年度统战计划。二是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制定局党委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委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规范了党委统战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统战职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安排层层传导、落到实处,有效杜绝责任虚化、工作悬空。

13.法治建设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确立党委统一领导、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出台2026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形成“共性+个性”双重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处室、普法对象、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三是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四是修订出台《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要求,将普法融入业务全流程。

14.法制审核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内部挖潜,摸排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择优调配充实法制审核岗位。二是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成功申请4名执法人员编制,计划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等渠道公开招录专业人才,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鼓励机关公务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业务工作群发布鼓励倡议,广泛宣传政策导向,引导干部职工提升法律专业素养。

15.法治政府建设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开展全链条复盘,提炼“负面清单”,明确12项禁止情形。二是建立“处室每月报送、法规处季度汇总”素材积累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推行“副处长初审、处长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制度,每级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归档。四是制定报告编制标准,明确报告必须涵盖年度特色举措、工作成效量化、问题解决情况、下年度计划四大核心模块。

16.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已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进行汇报,就立法工作的路径、节奏和分工达成初步共识。明确将在省级立法框架下,精心设计我市条例的特色内容和补充规定。二是因条例尚未正式出台,现阶段我单位要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待条例发布后,将扩大应急普法覆盖面,通过案例解读、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全周期法治宣传,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形成立法实施与反馈完善的良性循环。

17.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执法文书填写与执法程序合规性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闭卷考核检验成效,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审核标注—反馈整改—复核销号”闭环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出具书面意见,跟踪整改。三是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通过分层解读、线上答疑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制度要求,将岗位职责、执法流程、文书标准等内化为工作自觉。

18.执法案卷评查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8卷、行政指导案卷3卷,形成《问题清单》并通报。二是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老问题和典型新问题,制定专题培训方案,督促提前做好问题认领,确保“评查-反馈-整改”无缝衔接。三是印发执法案卷评查反馈与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明确评查、反馈、整改、复核全流程标准、责任及时限,从制度层面杜绝整改“走过场”。

19.问题整改复查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整改复查案卷材料规范》通知,构建“要件齐全、标准统一、流程清晰”的复查管理体系,明确案卷必须包含逐项整改报告、整改佐证材料、整改复查意见书三大核心要件。二是创新推行“双人审核、逐项销号”复查审核模式,两名执法人员共同对照问题清单、规范及整改通知书开展全面核查,重点聚焦形式合规性、内容针对性、成效真实性,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20.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整改情况:一是正式印发《关于调整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重新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逐项细化具体职责。二是在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上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新调整文件,研讨职责分工,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三是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工作已纳入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及领导小组同步调整目录,实行统筹管理、动态更新。

21.意识形态报告制度虚化落空。

整改情况:已明确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责、党建述职报告中列出单独章节详细报告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并以正式通知形式印发。建立了“书记审阅”硬性门槛,明确规定相关报告在提交前,其意识形态责任履行情况部分必须经局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对内容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重写。该机制在近期班子材料准备中已严格执行。

22.党委未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机关及局属单位各党(总)支部需向局党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已完成2025年度汇报工作。二是正式印发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规定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聚焦应急管理实际,将“风险研判、思想分析、舆情评估、制定措施”作为规定动作,已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专题会议。

23.官方网站专栏设置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网站专栏优化。新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梳理上传学习资料、政策解读等内容。二是保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已更新了多篇党的前沿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相关内容。

24.局属新媒体平台宣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抖音账号整改期间发布内容近100条,原创51条,播放量超207.8万,所有内容均采用短视频形式,运用动画解说、事故案例、网络热门模板等多种形态,同时,与郑州广播电视台“看郑州”客户端、郑州日报“正观新闻”抖音号建立了内容互推机制,联合制作发布专题节目。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自主设计发布应急科普漫画,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供防范指南,对应急管理部重要规章进行权威解读。建立运行核心数据周统计,每周对阅读量、在看数、留言数、转发数及粉丝增减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下期选题策划提供科学依据。

25.风险排查不深入、分析研判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清单》,将“7·20”涉意识形态风险纳入清单。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梳理制定《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清单》,2026年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已按制度召开。为确保会议质量,各处室分头深入开展先期研判,会前就形成本业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报告,保证了会议有的放矢、重点聚焦、深度研判。根据工作制度要求,经过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成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26.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预案,规范工作。局成立了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修订专班,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党委审议等流程,制订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舆情处置应急预案》(郑应急〔2026〕19号),并于2026年1月正式印发。二是形成制度,动态更新。在《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上级工作要求调整及舆情处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保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相符,动态更新。

27.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成立和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最新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修订完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调整时限,规定负责人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三是将保密工作联络员制度纳入保密管理制度之中,明确联络员的职责定位、工作要求和沟通机制,并保持常态化、规范运行。

28.未严格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保密制度修订完善。已修订完善并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保密制度》,压实保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规定保密安全检查具体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等,使得保密安全检查有章可依。二是完成保密检查全覆盖。按照保密工作每月随机查、每季全覆盖的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登记、整改有跟踪、完成有销号,确保检查工作形成闭环。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了覆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保密安全检查。根据计划安排,局将持续坚持月随机查、季全覆盖的标准,实现保密日常检查规范化。

29.密件借阅登记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保密业务收文登记簿》填写,确保涉密载体信息、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人、归还时间等要素齐全。二是开展密件管理专项整治,对近年来借阅登记台账实施“地毯式”倒查,共核查出未填写文号或密级43条、未填写借阅人信息1条,通过调阅原始批办单、联系当事人核实等方式逐一追溯确认,规范补登。

30.涉密文件未按要求存放保密柜。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开展专题整改,召开处务会、党员大会检查反思。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开展对照检查和反思研讨。三是组织全局保密工作联络员开展培训并进行笔试考核。四是将涉密载体存放作为日常检查重要内容。五是及时通报保密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六是数据处召开保密工作专项会议,相关人员做检查,制定保密管理规定,设置保密文件柜和管理台账。

31.调查研究谋划转化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年度调研工作计划通知,明确调研事由、人员组成、目的地及时间安排,避免重复调研。二是出台随机调研报备制度,实行事前报备、事后反馈,防止调研扰企扰民。三是精准设置调研课题,细化方案,强化过程督导,将调研成果作为政策制定、优化流程的重要依据。四是修订印发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的通知。

32.森林火防职责、机制、装备等未同步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改革后监测预警工作衔接,深入剖析核心根源,形成问题分析说明。二是购买森林防火卫星遥感监测预警服务,由2名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运维,系统稳定性及准确率达95%以上。三是申请省级监测预警平台使用权限,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四是与林业部门打通200路关键区域智能视频监控共享通道,综合预警效能显著提升。

33.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更新军地应急救援负责部门和联络方式的通知,与驻郑解放军、武警部门交流联动机制,明确联络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联络畅通。目前联络信息已全部更新到位,军地沟通渠道保持常态化畅通。二是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将军队单位列为重点参与部门,共同确定演训科目、方案和职责分工,年度演训计划已正式印发。

34.未按照要求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统一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督促各区县(市)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权责排查,目前均已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印发通知,推动市政府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二是建立省厅政策专人对接机制,指定专人及时掌握省厅制度制定进展,按照省厅意见严格对照市政府实施意见持续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上下协同、执行有力。

35.市应急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缺乏统一牵头部门。

整改情况:健全制度体系,推动规范管理。市安防委办印发通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护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印发市安防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推动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36.市应急局机关内部业务处室信息共享有壁垒。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出台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局内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息共享制度的通知(郑应急〔2025〕86号)》。明确了信息共享的范围、内容、流程、责任和安全要求,为信息共享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拓展局现有信息共享平台(郑政钉-文件柜)功能,新增“公共部门文件”共享专栏,实现重要工作文件的集中存储、分类管理和权限可控下的便捷查询、下载。同时,加强对共享平台使用宣传,提升各处室通过平台共享、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意识。

37.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编委已印发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三定”方案。二是已完成中心科级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命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三定”规定,完成全体人员定岗定责,依法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完成更名挂牌,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履职。

38.市应急局“三定”方案部分职能未落实。

整改情况:经多轮征求意见和党委会审议,《郑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试行)》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印发试行。《保障办法(试行)》共六章二十一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建设标准,规范了组织架构与职责,系统规定了队伍管理、队伍保障、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

39.防汛工作机制部署与落实不衔接。

整改情况:2025年11月27日,在局网站发布公示,明确取消“市防汛应急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专班”,对调整后的市防指8个工作专班和5个督查指导专家组进行公示。

40.预案管理制度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范围、响应机制、指挥架构和部门职责分工,已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二是编制完成《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编制、审批、备案、评估、修订及演练等环节作出统一规范,已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

41.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衔接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下级衔接上级、专项衔接总体、部门衔接专项”原则。二是将应急管理部门作为综合协调责任单位,具体划分衔接责任单位及审核单位职责。目前《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征求意见,下一步将依据《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项预案评估和衔接性审查。

42.预案演练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为后续全市各级、各领域规范开展演练谋划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完成预案相关工作计划。已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预案编修培训及演练计划》,明确年度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网络安全、自然灾害救助等重点演练项目的责任部门、形式与时间节点,督促各责任部门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3.预案培训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年度预案编修培训及演练计划,明确各项安排、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已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二是有序开展预案专题培训,举办防汛抗旱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业务提升班、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正在征求意见,后续正式印发。

4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修订不闭环。

整改情况:《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初稿已编制完成,并正式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对演练评估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强化对防火、防汛等专项预案的演练评估规范,构建“演、评、修”的刚性制度约束,确保准确检验预案实用性。

45.基层防汛预案编制安排不紧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4日,市安防委办印发《关于做好防汛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各有关成员单位提前安排部署,做好防汛预案修编工作。二是2025年10月28日至31日,市安防委办举办2025年防汛抗旱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培训班,邀请各区县(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培训,对防汛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全面讲解教学。

46.督导基层预案修改、发布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管理顶层设计。已完成《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编制,目前正在按程序征求意见。《实施办法》系统规定了预案编制、审批、备案、评估、修订、发布等全链条管理环节的标准与程序,为下一步市级制度正式出台后迅速转入督导问效阶段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

47.基层预案编制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为期4天的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分级组织、行业牵头责任。二是开展重点领域预案业务培训,举办防汛抗旱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业务提升班、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涵盖风险防范、预案编修等课程。两项文件正在征求意见,后续正式印发。

48.《郑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依据不准确,内容未及时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预案修编流程,查明因政策文件跟踪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引用依据错误,并撰写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管理办法和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式文本,完成预案修订工作,替换不准确依据,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经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后于2025年12月5日正式印发。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建立预案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

49.防汛预案安排部署压紧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汛期后进行全面复盘总结,2026年1月8日召开防汛应急预案修订研讨会,启动修订工作,确保汛期前印发实施。二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防汛预案修编工作,抓好培训和演练,对相关领导、责任人、专业救援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贴合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同时编制防汛抗旱专项资金阶段使用计划,确保预算执行进度。

50.安全生产部署未细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提供明确指引。二是建立方案制发长效机制,今后市安防委办下发全市性安全生产行动方案后,牵头业务处室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局内部细化方案的起草与报送,确保全局内部工作部署与全市步调一致,责任明确到岗到人。

51.专家库管理制度需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对专家库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全面梳理,形成“专家库问题研讨分析报告”,结合研讨分析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管理,严格规范库内专家使用流程及库外专家审批手续,做好专家使用效果反馈。二是召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现行专家库专家、机关各处室对下一届专家库入库资格、专业设置、人员配比等情况意见建议,做好专家库修订准备工作。

52.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行刑衔接机制不畅通。

整改情况:以市安防委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名义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明确移送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具体要求,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通过整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渠道全面畅通,行刑衔接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以罚代刑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53.事故调查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事故调查人员系统学习核心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二是印发《关于规范事故调查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事故发生后按“属地政府现场最高负责人统一指挥”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实施现场封闭管理,规范证据固定。三是针对超期办理问题,建立挂牌督办与催办督导机制,加强与公安、监察机关协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按期结案。

54.事故统计分析能力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统计法规文件,常态化开展系统操作培训,通过“传帮带”强化统计人员对事故逻辑的理解。二是安排统计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复盘环节,在分析报告中深入挖掘根源性问题,提出可操作的防范建议。三是建立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公安、住建等部门共享数据,安排专人对接核对,提升分析的全面性和决策支持价值。

55.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设置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以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关于调整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通知》。目前已经调整到位,设置为双主任。二是工作规则作为顶层设计,明确领导层级,规定主任、副主任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确立了决策指挥的高度与权威,专项机制则侧重具体落实,在领导架构基础上,细化规定其他成员由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确保专业执行与工作落地,并实现5个专项机构表述统一。

56.市安防委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按程序起草印发了《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调整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通知》。目前已经调整到位。

5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据三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中明确的9种撤销条件,对已公告的36家三级标准化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同时,安全生产基础处与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建立常态化信息对接机制,每月至少对接1次,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传递。二是截至目前,排查工作已完成,暂未发现符合撤销条件的三级标准化企业。

58.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全市危化监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市级举办专业培训班,各区县开展“岗位练兵微课堂”。三是创新培训方式,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组织线下现场教学。四是常态化开展“监管人员+专家”帮扶指导,现场讲解风险辨识逻辑。五是强化专家智力支撑,邀请专家全程参与检查、评估、咨询等工作。

59.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赴市委智慧办开展现场交流,重点对接项目建设模式等事宜。二是积极研究项目建设方案,与市委智慧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沟通。三是经评估,总平台可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化平台建设,一期项目无需单独建设,既能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又能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因此决定依托网格化平台建设,不再单独开展一期项目建设。

60.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后半篇”文章未做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普查“后半篇”文章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各区(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普查数据向各区县(市)的回流工作,并持续指导各地做好数据深化应用。二是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应用与底图更新业务培训,并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有效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队伍履职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各地已结合实际区划情况,全面完成底图数据更新工作。

61.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工作会议,明确生活类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应急、安全生产救援、危化应急保障等六大类物资的数据管理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二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15个区县及市级相关单位的应急物资数据补录与动态更新已全部完成,各级储备库存物资信息已准确录入平台并实现动态维护。

62.郑州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物资供需匹配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通用类个人防护装备与训练器材的购置配发。二是强化应急通信保障,为通信车搭载相关装备,采购通信附属设备。三是向上级提交装备配发申请,协议已签订,装备已配发并培训到位。四是形成装备建设方案并呈报专项经费请示。五是配发卫星电话1部。六是建立装备物资管理台账。七是制定印发装备管理、维护保养、考核监督等制度文件,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与责任。

63.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闻警出动不规范不熟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闻警接警出动操作细则,规范全链条流程。二是每月开展不低于三次拉动演练,填写成效记录表。三是建立日常巡查台账,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四是组织内部制度专题学习。五是对缺席拉练人员下达处理决定。六是强化驾驶员岗位职责,启用统一记录表。七是修订岗位职责。八是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组织专项技能培训5批次。九是组织应急通信拉练,检验极端条件下应急保障能力。

64.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每年参与联演联训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参与联演联训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任务分工。二是向有关单位去函沟通,将应急保障支队纳入各类应急演练方案。三是积极参加各类联训联演活动,截至目前已参与危化、森林火防、水域救援、地震及有限空间等领域联演联训三次,组织社会救援力量联合实训一次,有效提升了联合训练、演练和实战能力。

65.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体系构建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完成招标并签订技术合同。二是印发通知收集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基础数据,奠定科学布局基础。三是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郑州市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初稿)。

66.应急避难场所基层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知明确防汛转移避险点与安置点的功能定位与管理标准。二是组织各区县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调整优化,重点督导个案整改。三是建立分包责任制,全面排查更新标识标牌。四是完成对15个区县抽查检查。五是印发通知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六是督促各区县制定所属辖区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管理相关办法,对Ⅲ类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逐项整改销号。

67.应急避难场所、防汛避险点公布渠道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知明确避险点与安置点的功能定位与管理标准。二是各区县统计上报后,在郑好办、局官网及市级媒体平台公示。三是各区县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100多处,梳理变动信息80多条。四是成立信息审核专班,完成历史信息补录修正。五是明确更新频次,建立报送核验机制。六是在郑好办和官网设置专区,通过抖音平台发布查询渠道,向市委智慧办提交场所信息,纳入灾害信息员培训。

68.应急避难场所区域位置不够清晰明了。

整改情况:一是市安防委办印发通知,加强落实实施意见,主动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二是通知各区县开展自查整改,按照标准规范完善标识系统,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各区县完成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分布情况梳理,结合年度经费使用计划逐步完善导向指示牌更新更换工作,避免标识设置误导群众。

69.应急救援队伍未落实专人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委研究,在机关工作的27人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回到救援保障支队,实行专人专用,并印发借调人员管理规定。二是结合归队人员专业特长进行科学编组,严禁擅自调整岗位或抽调到非应急救援岗位。三是组织归队人员深入学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四是科学制定训练计划,提升个人素能,确保职、责匹配,归队人员全身心投入主责主业。

70.市应急救援保障支队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战斗力。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11月14日起有序推进谈心谈话,累计完成101人次,持续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推进“先锋示范岗”“先锋突击队”创建工作,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经公示后组织命名、授牌仪式。三是印发评优争先和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评选八类奖项并召开表彰大会,切实提升荣誉感,号召全体指战员向榜样学习。

71.应急救援保障支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优化,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实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深入大队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听取意见。三是增强履职意识,在队伍管理方面扮演好“服务员”“监督员”“裁判员”三重角色,定期对制度落实、工作规范、队伍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72.12辆特种车辆交付后一直未上牌。

整改情况:一是12辆车辆已获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完成上牌工作,行驶证齐全,已投入日常训练和应急备勤。二是项目承接方就应急指挥通信车牌照问题提交情况说明和服务保障承诺书,确保未交付期间能正常发挥作用;协调市委智慧办推进资产移交和运行服务保障,待交付后加强使用培训,充分发挥车辆功能作用。

73.6辆水陆两栖车交付使用后无法正常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逐辆现场核查与性能测试,发现二十余项具体故障,建立详尽的《水陆两栖车故障问题专项台账》,实现“一车一档”。二是安排专人持续与供应商驻郑售后人员联系,通报故障详情,要求履行售后维修责任。三是升级协调路径,运用正规渠道推动问题解决。四是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待研究通过后适时启动司法程序。

74.未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常态化研究机制,局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固定纳入年度议事日程,于2026年1月7日召开局党委会听取2025年工作汇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围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并剖析根源。二是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化闭环,会后梳理查摆问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75.未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整改情况:制定项目化年度任务清单。2026年1月7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2026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32项集体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22项责任,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17项责任。

76.缺乏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理论的系统性学习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示范领学,1月份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法规制度纳入计划,2月份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二是推动学习直达基层,制定下发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指导意见,按月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将相关内容纳入,指导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学习。三是督促学习实效,计划每季度开展支部“三会一课”调阅,检验学习成效。

77.未见对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相关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考核评价细则,将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纳入考评体系,总分100分,全面从严治党部分占20分。二是下发党建考核准备通知,结合新修订的考核评价细则,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已完成对所属基层党组织2025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78.个别党委成员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没有见人见事,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巡察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问题查摆,通过全面梳理总结、深入查摆反思、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查摆问题清单、整改整治台账、长期坚持集中整治台账,进行了常态化自查总结。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局党委书记对查摆问题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问题见人见事,杜绝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

79.“三重一大”事项纪委事前报备表填写不规范、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对议题审签流程、汇报材料格式、申报事项等进一步明确。二是于2026年1月12日组织议题申报专题培训,系统讲解全流程、材料撰写要点、时限与纪律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报备材料双重审核与常态化监督机制,明确议题发起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要素不全、填写不清、归类错误的一律退回补正。

80.2021—2023年未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向相关单位下发以案促改提醒通知书,督促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将党纪党规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二是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加强重大节假日督导检查,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已开展2026年元旦节前督导检查。

81.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召开群腐工作协调会1次,听取各业务部门工作汇报1次。二是走访工贸、危化企业15家,收集意见建议3条。三是抽查近三年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卷宗30份,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6个。四是制定《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查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案卷6份,与事故调查处开展座谈1次,针对存疑问题听取专题汇报1次。

82.监督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听取综合处、基础处、危化处、行政审批办工作汇报1次,跟随危化处、基础处嵌入式监督安全隐患排查4次。二是利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查阅公务用车、税务发票等手段开展监督检查4次,提醒纠正问题3个。

83.值班记录本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设计了值班记录本,增设了交接班人员签字框,明确交接签字、调换班审批等规定。二是新修订了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接报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填写要求。三是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10月11日两次组织值班员培训,针对反馈问题进行再提醒。四是通过提前发送提示提醒、当日抽查确认等方式,督促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定期检查并形成工作台账。

84.值班员调换班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书面备案调整制度,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予调换,特殊情况可先行调整、事后补充手续。二是新修订了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接报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调换班规定。三是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10月11日两次组织值班员培训,针对反馈问题进行再提醒。四是安排专人负责调换班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全体值班员落实制度规定。

85.应急值班日报审批程序颠倒。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日每日、非工作日后一天上班后第一时间收集检查值班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提示提醒。二是新修订了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接报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接报处置流程。三是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10月11日两次组织值班员培训,针对反馈问题进行再提醒。四是安排专人第一时间收集值班资料,及时督促值班员落实制度规定。

86.带班领导不能第一时间到达值班岗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对领导带班规定进行再次强调,讨论修订制度时明确领导带班要求。二是新修订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接报处理办法,对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要求进行再明确。三是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10月11日两次组织值班员培训,要求值班员及时提醒带班领导在岗。四是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台账。

87.投诉举报事项未能按时登记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受理与办理要求,对即将到期案件及时督办提醒,确需延期的须履行书面审批并告知举报人。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渠道投诉举报件的统一接收和登记,确保信息要素齐全。加强运转督办,明确办理要求及反馈时限,定期梳理分析台账,对临近办结事项发送温馨提示,确保事事有跟进、件件有落实。

88.强化作风建设发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把公务接待事项审批、费用审核报销关,努力压减公务接待开支,依法依规使用“三公”经费。二是印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清单》,分析梳理出6个重点领域、26类廉政风险,分别建立管控清单及措施,确保所有权力岗位和权力运行均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8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二是分别向相关单位下发《以案促改提醒通知书》,督促案发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加强廉洁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90.局机关未制定考勤制度、仓库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于2026年1月26日印发,明确了考勤方式、流程、要求和监督检查方法。二是《机关仓库管理制度》于2026年1月26日印发,明确了仓库管理要求、办公用品领取流程,规范了出入库登记,应急救援保障支队仓库已实现正规化管理。三是《公务用车和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制度》于2026年2月3日印发,明确了审批流程、登记要求,并要求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91.应急救援保障支队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装备车辆管理,明确审批权限,启用相关记录表,将记录工作纳入月度考核及绩效。二是在奖惩规范中增设罚则,对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完成库房功能再定位与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全面清查盘点,建立电子+纸质双台账,将闲置库房用于分类存放。将部分房产列为低效闲置资产,将库房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纳入制度化规范。

92.预算编制不科学,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设“预算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同步修订。强化规划财务处与业务处室协同对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调整审批程序。二是2025年11月25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管理专题培训,2026年1月23日组织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机关处室负责人开展财务管理培训,有效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能力。

9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构建“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全流程管理机制。二是组织专人对2023年度、2024年度所有项目支出进行逐一对账梳理,确保无遗漏。三是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全面梳理项目实施情况,编制规范绩效自评报告,未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均已完成补充自评,实现项目绩效自评率100%。

94.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结转资金未纳入下年度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要求业务部门申报预算时同步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从源头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严格管控结转结余资金,组织专人全面梳理,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协调,报送《关于拨付2025年部分项目结转经费的申请》,积极争取将可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

95.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多计工程款、审减率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审计局、市委智慧办沟通对接,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分析成因,形成问题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决算审定造价核减审减金额,强化今后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从立项、设计、采购、实施到验收、结算全程控制成本,从严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管理,从严审核竣工决算。

96.原始凭证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应急管理保障中心补充完善费用佐证材料并归入财务凭证,组织全员开展财务制度专题培训,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应急管理宣教中心规范值班表、油卡充值计划表等对应凭证,组织完成财务制度规定学习,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核要求,对不合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97.违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值班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值班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值班人员配置规范调整。二是定期组织宣教中心全体值班人员开展值班业务专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与履职要求。建立并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检查机制,通过现场巡查、电话抽查、台账核对等方式,对节假日值班人员到岗值守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

98.大额资金未附“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要求,将5万元及以上支出须附会议纪要作为硬性规定。指导局属单位参照标准同步修订。二是2026年1月23日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重点强调大额资金支出集体决策原则。明确审核要求,将“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纪要作为大额资金报销的必备附件,对程序不符、纪要缺失的报销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99.单位存在较多支出未通过公务卡结算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公务卡结算管理纳入制度体系,指导局属单位同步修订。二是2026年1月23日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公务卡结算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对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认识。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将公务卡消费凭证作为报销必备要件,建立“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核查”全流程监管机制。

100.长期租车未经市事管局批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和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制度,于2026年2月3日印发,明确审批流程和租赁要求。二是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及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学习。三是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制度,严格把关、逐级审批公务租车。四是组织公车使用相关人员学习制度。五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01.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全流程要求,确立归口管理部门,构建“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程管控”的合同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履约监管机制,明确合同承办部门为履约监管责任主体,严格监控合同履行情况。三是建立“履约情况核查+支付申请审批”联动机制,确保合同支付与服务质量、履约成效刚性挂钩,杜绝履约不到位仍违规付款。

102.差旅费报销申请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差旅费报销管理要求,明确需提供出差审批表、工作计划或领导批件、公函、通知依据、工作成效佐证材料等。指导局属单位同步修订。二是2026年1月23日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差旅费报销具体要求。严肃制度执行,对所有新发生差旅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附件不齐全、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103.未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内容,建立“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的管理机制。规划财务处每季度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实施流程,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谁用款、谁评价”原则组织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三是要求同步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

104.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计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审计局、市委智慧办沟通对接,就城市大脑·智慧应急项目情况进行专题会商,剖析成因,形成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协同市委智慧办和数字郑州科技公司就合同差额进行修正,抓好合同附件明细报价的交叉复核和电子校验。三是组织召开项目问题分析会,学习相关制度。四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05.未按投标文件明细报价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项目问题分析会,针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擅自调整合同采购明细项单价问题,提交情况说明。二是协同市委智慧办和数字郑州科技公司对合同差额进行修正,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为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重新开具发票和补缴税款。三是召开项目问题分析会,学习相关制度。四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06.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合同档案全面核查,缺失签订日期的已补正并做说明,系统整理归档。责令项目负责人做检查,责成相关处室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全面复盘合同签订流程,形成问题分析报告,协助修订完善合同管理规定,相关责任人向局党委做检查。

107.招标业绩资格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力量对施工、监理等关键标段的招投标资料进行重点筛查,审视是否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条款,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学习招投标核心法规要点,增强学习针对性。邀请招标代理单位人员,结合基地项目具体案例,就“如何科学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等实际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

108.履约保函形式要求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力量对关键标段招投标资料进行重点筛查,核查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形式要求,评估与项目合同金额、风险等级的匹配情况,排查不合理限制,责成招标代理公司出具专项情况说明。二是学习招投标核心法规要点,邀请招标代理单位人员,就“不同项目背景下履约保函形式的合理选择”等实际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

109.招投标汇总资料中时间存在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更正错误信息,规范归档。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警示谈话,责令作情况说明,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三是集中筛查关键标段招投标资料,核查关键节点时间顺序与逻辑关系,出具情况说明。四是学习招投标核心法规要点,邀请招标代理单位人员就时间节点严格管理进行讲解和答疑。五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设置“防火墙”。

110.招投标资料汇总和合同中部分要素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核查纠错,立即更正规范文件合同问题。责令供货单位、相关代理公司及责任处室分别出具情况说明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责任处室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强化对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及局内采购及财务内控制度学习,增加内部检查督促频次,强化制度约束。

111.党支部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原规划财务处党支部,将其2名党员转入机关党委党支部,组建联合党支部。二是规范完成支部选举,机关党委正式批复同意选举结果。三是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四是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建立党支部及党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目前全局所有党支部党员人数均符合规定。

112.入党程序存在多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近5年新发展的13名党员档案全面复查,按规定补充完善,对涉及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群团推优环节,未发现程序问题。《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理解偏差,经请示明确后符合规范。二是组织专题培训,详细学习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三是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各支部学习计划,下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流程图。

113.发展党员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法规处党支部对2021年发展同志入党过程进行核查,补充提供了巡察期间未提供的支部会议记录。二是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实行“基层党组织初审、机关党委复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终审”的三级联审制度,每一份新接收党员档案均须通过三级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114.谈心谈话流程虚化、内容空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学习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内容,规范记录要求,要求各支部定期检查谈心谈话记录本。二是责令相关支部补齐谈心谈话记录本缺失记录。三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和任前谈话登记表,规范任前谈话。四是扎实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召开元旦节前廉政谈话会。

115.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统一“三会一课”记录核心要素及书写格式。二是2026年1月起全面推行刚性签到制度,实现签到可追溯、可核查。三是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由机关党委每季度抽查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督促规范会议记录,每季度下发调阅检查情况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形成有效监督压力。

116.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会批评环节,组织各支部于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签字把关,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专项培训,就“如何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进行学习研讨。三是督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等各党支部落实2025年党课达到4次以上要求。

117.党建阵地建设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阵地清理与功能重构,全面完成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杂物清运与深度保洁,更新宣传栏为包含四大板块的动态展示栏。二是制定印发《党建阵地管理与使用规范》,明确管理责任,规定宣传栏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建立图书室每周开放制度与巡查维护台账。三是引导各支部积极在党建活动室开展活动,阵地服务党员功能有效发挥。

118.“凡提四必”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提拔的8批次干部补充完善了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材料。二是对职级晋升缺失《任前审核表》的问题进行核查,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三是规范整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明确“凡提四必”操作流程、审核标准和责任主体,未经审核或审核发现问题的坚决不上会。四是制定《干部选任准备材料清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复核与归档。

119.违反用人程序,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意见就提交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1月6名拟提拔干部廉政意见程序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原因系流程衔接不畅,责令相关经办人作情况说明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做检查。二是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在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获得正式书面回复作为上会前置必要条件。三是建立干部选任材料复核机制,指定专人上会前逐项复核。

120.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不彻底。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已核查有关情况,查明相关同志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事实,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121.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剖析科级干部缺配与职级使用率问题,进行全面摸底分析。二是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进行4批次职务调整,1批次职级调整,累计职务调整22人,职级晋升20人。2025年12月启动第一批次科级干部选拔,2026年1月启动第二批次,同时启动局属单位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保障中心科级干部选拔及第一批次职级晋升工作,有效补充空缺岗位,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122.违反考核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未定不称职等次、主管领导建议处分影响期内人员评优问题进行核查,责令相关责任人向党委作书面检查。二是经报组织批准,对涉及的3名同志的年度考核结果予以纠正,重新填写《年度考核表》归档。三是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台账,对近年来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核对。

123.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原会议记录人对记录不规范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剖析发言。二是制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规范模板》,明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使用《研究干部任免会议专用记录本》,要求完整反映主持人、参会人员、讨论过程、表态意见、决策依据及结论,定期组织抽查,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124.借调制度更新不及时,借调工作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机关借调人员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要求从局属事业单位常态化借调的16名人员2026年1月4日前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目前局机关无借调工作人员。二是2025年12月24日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借调人员管理规定》已发布执行,明确了借调原则、条件、期限、审批程序、管理责任与考核要求,从制度上杜绝随意借调。

125.人事档案未按规定存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工作标准。二是实现“档案应交尽交”,共219名人员,应交移交169本,本单位保存50本,已按要求完成。三是严格落实“三室分离”规定,档案库房、查阅室、办公室分开设置,购置专用保密档案柜,实现分柜存放。四是使用档案查阅登记本,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规范查阅程序。

126.部分档案重要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9人缺少学历认证报告,补充18份证明材料。二是针对11人缺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人缺少预备党员考察表,已按要求出具说明材料。三是针对6人缺少试用期满考核材料,已补充完毕,同时补充完善2022年10月以来缺少的相关人员转正考察材料46份。四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共查出缺少学历材料15人、入党材料84人,已分别采取补充证明材料、重新签专审表和纳入限制使用人员台账三种方式进行管理。

127.专审认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重新核对档案信息,经核对干部人事档案,已查明问题原因,不存在违规问题,对涉及2人进行专审认定。二是按照专审认定信息,重新出具干部任免表。对相关人员工资表记载出生年月未按专审认定结果的情况,经咨询人社部门,按照现有要求,无法进行修改纠正,但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不影响其正确的工资待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集中整改虽已收官,但局党委清醒认识到,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仍需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思想不松、制度落地、任务清零、发展增效,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思想不松,以更高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意识,做到责任不脱钩、标准不降低、成效不衰减,以慎终如始的韧劲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二)坚持制度落地,以更严标准推动长效常治。对集中整改期建立的47项制度,一手抓刚性执行,通过宣贯、培训和评估确保从“纸面”落到“地面”;一手抓动态优化,适时完善。将销号管理、闭环核验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常态规范,推动从“短期治标”向“长期治本”转化。

(三)坚持任务清零,以更实举措抓好收尾巩固。对阶段性事项挂图作战、动态跟踪,在整改结束后半年、一年等节点开展专项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已销号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整改完成后转入常态化巩固,局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确保成果经得起检验。

(四)坚持发展增效,以更强担当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应急管理主责主业深度融合,聚焦意识形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将整改成效体现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应急指挥效能、建强干部队伍、净化政治生态等方面,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182223;

邮政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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