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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2-30 17:53 

根据《郑州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局民主评议内容公示如下: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情况;2.勤政廉政情况;3.履行职责情况;

4.依法办事情况;5.工作效率情况;6.服务态度情况。

二、个性评议内容

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是否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有无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等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制度;是否做到惠民政策积极有效落实,有无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是否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无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粗暴野蛮执法等情况;是否秉公执法,有无选择性执法、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办“关系案”、“金钱案”等情况。

是否做到为民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按时办结相关手续、服务态度主动热情;是否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有无选择性执法及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现象;是否做到将企业和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有无服务态度恶劣、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二)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四)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五)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详细工作内容请查阅本局网站相关专栏。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有工作中的问题,欢迎拨打热线电话:0371-677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