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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总队长一行七人莅临支队检查调研执法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9-09 09:00

9月8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总队总队长平党生同志带领相关处室执法人员对郑州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察。郑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元中、副局长时富宗、郑州市安监支队书记白博文及支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郑州市安监支队关于执法工作的汇报,支队书记白博文就人员编制、机构和执法装备建设、执法工作特点和取得的成效以及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向检查组进行了全面汇报。

总队长平党生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就目前困扰支队工作有效开展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

一是关于“综合性监督检查、专业性监督检查,执法监察”等几个概念涉及检查内容界定问题,解释为:综合性监督检查及专业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两种形式,其主体为行政机关,执法监察是单独体系,是对违法行为的监察,其执法主体是执法机构。但是两者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二是关于如何明确“执法权责清单”问题,解释为:目前国家局没有明确的说法,安监执法机构主要参照国家局24号令规定范围。关键是我们要有良好的执法素质,过硬的执法技能。按照执法计划,既要尽职,又不能越权。

三是关于央企驻豫“总部”概念的理解问题,平总解释为,央企驻豫总部就是央企驻豫分公司,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关系的意见》明确规定,总部,即央企驻豫分公司、省管企业总公司由省安监局负责监管,央企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省管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由市安监局监管。

平党生总队长对这些问题的解答,站在全国、全省的高度,高屋建瓴,切中实际,使支队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精准有效,为下一步支队工作有效深入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检查中,工作组还抽查调阅了支队部分执法卷宗。从卷宗检查情况看,总体上质量比较高,规范齐备,但也存在如案件处罚理由不规范、不具体,案件名称不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最后,市安监局李元中局长表示,总队工作组给我们传授了很好的经验,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对我们执法工作提的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求支队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搞好整改,通过这次检查调研,促进执法工作更加扎实、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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