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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深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 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19 11:20

今年以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推动实施,深入推进标准化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压缩承诺办结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需具备各项安全条件后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后,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通过电子政务服务网或者现场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申请文件)等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受理。经查询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的,当日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急管理部门在作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准予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在20日内通过电子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提交其他材料。

通过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许可告知承诺,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降低企业办事负担,大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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