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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烟花办六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3-11 00:00

郑州市烟花办六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形势稳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郑政办明电〔2015〕34号),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全市春节期间未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组织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以马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吉、市安监局局长李元中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工商、交通、消防、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消防、卫生、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60名工作人员在安监局集中办公,并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做到有警必接、有报必查,春节期间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218起,所有举报案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妥善处理完毕。

二、责任到位。为确保监管措施及责任落实到位,1月16日、2月9日,市安监局先后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及公安、工商、交通、消防、卫生、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三、宣传到位。各县(市、区)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手机短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致市民的一封信、给中小学生上一堂安全燃放知识课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依法、文明、环保、安全燃放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46余台,悬挂横幅3826条,制作宣传板报1455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郑州移动分公司、郑州联通公司、郑州电信分公司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腊月二十六、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等重要时段向手机用户发送5次宣传烟花爆竹安全销售、燃放常识信息3500余万条。

四、审批到位。春节期间,我市建成区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455个。在发证过程中,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把关,逐一现场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对零售经营者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

五、执法到位。为确保“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分级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融入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三是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工商、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销售和非法运输行为。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69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3510余台次,检查零售网点3100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050余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578箱,取缔无证经营点61个,治安拘留53人,极大地威慑了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六、回收到位。《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正月十六(3月6日)后郑州市建成区内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针对零售经营者尚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防止私自储存,彻底销除安全隐患,一是通过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日报等多家媒体提醒广大市民正月十六(3月6日)后严禁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二是督促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剩余的烟花爆竹迅速回购,进行分类入库。三是市烟花办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监三处 王彦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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