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办事处黎阳花园小区的业主。
在2024年1月18日晚上,在未经公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黎阳花园物业,在小区5,6号楼北两个消防通道上,各加装三个地锁。直接把小区的这两个消防通道封死。
小区的消防通道,是小区的安全和生命保障线,任何人都不能在消防通道上放置障碍物,物业作为小区的服务者,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黎阳花园小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关系到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物业任何的狡辩,任何美丽的谎言,不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都不是物业违反法律,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加装地锁的理由。
希望有关部门到小区查明事实,立即勒令物业拆除消防通道上非法加装的地锁,恢复原状。并让物业写出深刻检查,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